校内相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通知》(苏教财函[2020]52号文)及江苏省年度高质量发展考核对资金绩效管理的考核规定,结合各单位年度目标任务及年初报送的预算资料,现决定对相关单位2020年度部分专项经费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绩效评价工作由校财经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设绩效评价工作组,工作组挂靠财务处。财务处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校内专家、第三方机构人员组建评价工作组,对各相关单位上报的2020年度部分专项经费支出绩效进行评价。
二、评价对象
2020年度校内预算经费下达指标30万元及以上的职能部门专项经费以及二级学院的专业、学科及平台经费,具体涉及单位及相关专项另行通知。
三、评价内容
绩效评价工作组重点结合各单位的绩效自评价报告及相关支撑材料、年初报送的预算资料、经费支出明细账目等,对经费支出的进度、结构、内容、合理性、预算调整情况、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及效益等进行整体综合评价。
四、评价步骤与时间安排
绩效评价工作分为填报绩效评价工作材料、工作组进行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反馈三个阶段。
㈠ 填报绩效评价工作材料阶段(11月27日-12月5日)
根据绩效评价工作的要求,涉及的相关单位填报绩效自评价报告,并收集准备相关支撑材料和成果。
㈡ 工作组开展绩效评价阶段(12月6日-12月18日)
绩效评价工作组根据各相关单位所上报的绩效自评价报告及相关支撑材料,对相关资料以及数据进行审核、确认。根据绩效评价的指标体系对项目绩效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完成绩效评价报告并提交财经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㈢ 绩效评价结果反馈阶段(12月19日-12月23日)
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将经财经工作领导小组审议过的绩效评价结果反馈给各相关单位。按财政要求,学校将以资金使用绩效评价结果进行应用,促进预算管理,推进结果公开,视情况根据绩效评价结果调整2021年度预算资金安排。
五、绩效评价工作要求
专项经费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是学校高质量发展考核的重要工作,请涉及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认真准备绩效评价相关材料,确保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相关材料报送绩效评价工作组。
绩效评价工作组联系人:杜萍;联系电话:83525061
附件:淮阴师范学院2020年度专项经费支出绩效自评价报告(样式)
财务处
2020年11月27日